地区: | 亚欧东路街道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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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
电话: | 0999-8795613 |
地址: | 霍尔果斯市和平路3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执行落实国家、自治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商贸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参与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零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自治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自治区配额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地方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配合开展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企业同周边国家及中东欧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参与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配合开展国外对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地方性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协助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金融企业除外)。管理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三)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十四)执行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编制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地区招商引资活动,联系指导各行业及开发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外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大型企业驻霍办事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商(协)会的工作。归口管理外省(区、市)在霍各类企业联合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
(十六)承担开发区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和平路3号
三、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四、联系方式
0999-879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