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亚欧东路街道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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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
电话: | 0999-8798860 |
地址: | 霍尔果斯市和平路3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二)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留疆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新疆,奉献基层,配合做好招录退役士兵留疆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执行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自治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落实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开发区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和平路3号
三、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四、联系方式
0999-879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