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电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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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668-5331356 |
地址: | 中国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新港区, |
一、有关管理体制调整
撤销广东茂名博贺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管委会不再实行与试验区管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滨海新区管委会对滨海新区(即重点起步区的电城镇、博贺镇,下同)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局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在授权或委托范围内,依法行使地级市和县级行政管理权限。
二、主要职责调整
(一)不再承担海洋管理职责。
(二)不再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应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的职责,按生态环境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履行生态环境属地责任。
(三)不再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职责。按权限负责市场监管有关工作。
(四)将“负责滨海新区直属企业开发区域内的土地储备、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相关各层次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职责,调整为“协助制定有关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工作。按权限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有关工作”。
(五)将“统筹、指导和监督滨海新区范围内由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开发区建设工作”职责,调整为“协调、指导由茂南区、电白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茂名水东湾新城(以下简称水东湾新城)负责的有关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工作”。
(六)将“协调滨海新区内县(区)、高新区需市协调的经济事务”职责,调整为“协调茂南区、电白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需市协调的经济事务”。
(七)将“负责管理滨海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承担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投融资任务”、“负责组织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滨海新区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职责的地域范围,由原整个滨海新区调整为滨海新区重点起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