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52-2102965 |
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 |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惠市编〔2011〕57号)和《关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分内设机构调整设置的批复》(惠市编办〔2010〕4号),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责及机构设置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市政府赋予的职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全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优质、高产、高效农业规划,组织整治农田、改造中低产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持山区种植业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三)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农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负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
(五)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和农村能源等工作。
(六)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农业局及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8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件收发、档案保密、资产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医疗福利、财务、车辆、接待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报工作;负责本中心党务、宣传、工、青、妇以及监察、纪检、信访等工作。科室负责人:何造环,办公电话:2111292。
(二)种子科(种子站)
具体负责《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制定种子产业化的规划;负责全市种子的引进、试验、示范、鉴定、管理和推广工作,培训种子技术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单泽林,办公电话:2105623。
(三)土肥科(土肥站)
负责土壤测绘、普查、规划、利用、化验、监测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和防止土壤污染工作;负责绿肥的推广应用及有机和无机肥料的试验推广工作;负责生物肥料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节能技术推广工作。科室负责人:彭王栋,办公电话:2161921。
(四)植物保护科(植物保护站)
负责植物保护技术推广及农作物病虫螺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及农药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业环保新技术的运用推广工作。科室负责人:李华,办公电话:2161931。
(五)农作科
参与组织指导农作物生产和布局调整和粮食基地建设工作,组织运用农作物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及农业信息网工作。科室负责人:祝升直,办公电话:2112011。
(六)检测科
负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农药、肥料经营者上岗培训;经授权核发农药、化肥经营许可证和上岗证书;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农业执法。科室负责人:钟雅清,办公电话:2161920。
(七)培训科(农业干部学校)
参与组织培训全市乡镇一级农业领导干部及农业技术干部;负责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再教育培训;与各类院校联合举办不同学历层次的函授班;负责农民“绿色证书”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村种养大户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市政府及市农业局交办的培训任务。科室负责人:蓝伟雄,办公电话:2105401。
(八)财务科
负责中心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管理中心的现金和银行帐户,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和中心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参与中心发展规划和相关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管理和开支审核;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工作。科室负责人:翁晓华,办公电话:210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