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从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0-87921066 ,传真 87926013 |
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4栋四楼(组织人事科) 邮政编码 510900 联系电话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等领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政策。
(三)负责全区科技、工业、商务、外资外贸、信息化领域运行状况监测分析,提出阶段性区域经济运行调控的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服务、扶持和培育;负责引导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动生产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相关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推动园区提质增效;协调处理有关电力运行问题。
(五)按管理权限负责区民用爆炸器材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审核及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工作,促进工业技改投资;指导装备制造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工业设计、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统筹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拟订本区招商引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产业项目的招商、协调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推动全区已选址落户的产业项目,加快供地、建设和投产。
(十)参与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和协调管理批发市场、商业网点等商业体系规划建设。
(十一)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规划、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推动对外贸易经济发展与合作工作;负责对全区外经贸企业实施服务、扶持和培育工作,统筹解决外经贸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环境有关问题;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
(十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推进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促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开展;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监督、资金管理、验收测评和绩效评估。
(十四)负责统筹全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含电子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和公开服务体系、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通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规划和建设;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负责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和监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负责统筹实施全区科普推广及科普基地培育、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本区优秀科技人才。
(十七)负责组织和制定口岸建设规划;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及口岸各单位协调工作。
(十八)指导和协调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性商务重要外事活动。
(十九)拟定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与风险处置工作;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和金融服务,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参与建设金融信用体系,协助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公司、地方交易场所等类金融机构监管。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