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为加强房地产管理和交易工作,规范和搞活房地产市场开发,在整合县房改办和县房地产管理所及交易所职能的基础上,组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县政府授权,主管全县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其职能配置方案...
机构信息
地区: 柘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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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电话: 0370-2058661
地址: 商丘市柘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详细介绍

为加强房地产管理和交易工作,规范和搞活房地产市场开发,在整合县房改办和县房地产管理所及交易所职能的基础上,组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县政府授权,主管全县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其职能配置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改基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交易、评估、测绘、抵押、中介和租赁等管理工作;负责统一发放城镇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管理全县房地产档案。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登记管理工作和住宅产业化及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中介、评估、测绘、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管理等各类机构的资质管理、年检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业和住房改革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管理城镇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房屋的治理改造。

(八)指导全县的住宅建设;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公有房屋管理及房屋修缮管理。

(十)负责全县房地产法律法规执法的行政监督及房地产纠纷仲裁。

(十一)协助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缴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房地产业队伍建设、专业培训、职工教育以及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工作。

(十三)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房地产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事务、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文秘、信息、文印、催查办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档案管理、目标责任管理、后勤保障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年度考核、职工培训工作;负责职工福利、工会及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资金平衡、调度,处理各种经济往来;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全局各项经费计划以及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相关科室配合,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工作。

(二)房地产管理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法规、政策,拟定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及实施办法;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租赁、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资格手续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业务统计与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房地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负责房管、房改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和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房地产纠纷仲裁。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股

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及开发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计划的拟定和开发项目的审批,参与制定土地出让方案;负责规范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及开发项目检验、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宅建设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住宅统计及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产业化的管理工作。

(四)物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拟定住宅小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负责物业管理基金、维修养护专项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管理工作;组织物业管理达标创优考评活动;负责县直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修缮工作,

四、其它事项

原县建委管理的县房地产管理所和房地产交易所划归县房地产管理局管理,为其隶属的事业单位,其单位性质、机构规格编制数额、经费形式不变,人财物整体交给县房地产管理局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商丘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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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柘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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