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孟津区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 窗口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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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 | 暂无 |
材料名称 | 材料分类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填报须知 |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下载:[示例表格][示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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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内容真实有效 | |
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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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内容真实有效 | |
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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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内容真实有效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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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内容真实有效 |
实施主体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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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有合法的营业场所;2、申请材料齐全。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行使内容 | 暂无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投资事项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15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2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登记证或注销通知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方式 | 单点登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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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暂无 |
办理地点 | 洛阳市孟津区(县)河图街道 | 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监督投诉电话 | 一、固话投诉:0379-63086063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 咨询地电话 | 一、固话咨询:0379-6792121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5:0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暂无 |
交通指引 | 孟津县城关镇朝阳大道与河图路交叉口 |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电子证照下载 |
办理结果获取说明 |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窗口领取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自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