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坊子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1:45,工作日下午 14:00-17:15(夏季)、13:30-16:45(冬季) |
电话: | 0536-5315555 |
地址: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政和街未来大厦1503室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区 科技商务局)是濰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下 简称区党工委、管委会)在档案外体制机制改革中设置的部门, 承担濰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商务、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科学技术协会等工作,加挂区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区外专局)、 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牌子,不定规格,不纳入机 构编制管理。
区科技商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商务、外国专家服务、科学技术协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和区党 工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商务、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科学技术协会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 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科技、商务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滨海区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上级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拟定全区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 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 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 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 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区级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区内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 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区级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 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 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 键共性技术、前沿弓丨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 施国际、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 业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 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 企业服务工作。参与管理全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指导协调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区 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落实各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 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 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 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 和措施。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做好来区工作交 流外囯专家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 流。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 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区引 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国(境)外专家来我区定居政策。做好对口上级部门安排其他工 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 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商务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 科技、商务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商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 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 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表彰、宣传优秀科技 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建立健全科 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十五)创新学术交流方式,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繁荣学术活动,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十六)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全民科学 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建立社会化科普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现 代科普场馆体系和科普工作队伍建设。
(十七)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应有 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法规、政策的拟定和政治协商、 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智库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指导所属区级学会、科技社团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 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推进学会改革和发展;对区域内企业科协进行业务指导,推动企业科协建设。
(十九)负责群众性反邪教工作,指导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 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活动。
(二十)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 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 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一)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 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 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二)拟订全区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 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 用销售。
(二十三)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 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 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 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 式的发展。
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转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 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 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二十五)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 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二十六)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 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 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 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
(二十七)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 标准化工作。
(二十八)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 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九)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 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配合管理全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 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配合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 际金融组织赠款)。
(三十)负责发展我区与有关国家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 友好城市间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囯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区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三十一)按杈限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滨海区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 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三十二)牵头承担商务领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报 表、综合考评及日常工作调度的组织协调。
(三十三)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三十四)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 务工作,依法承担划转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 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 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 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进一 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 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 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三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党工委组织部的职责分工。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区科技商务局(区外专局)实施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 员的政策由区科技商务局(区外专局)会同区党工委组织部实施, 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区科技商务局(区
外专局)实施。
2. 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区科技商务局根据市商务 局要求做好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管理工作。区经济发展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做好全区小麦、玉米、大米、 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管理工作。
3. 关于外资工作。区合作发展促进局负责统筹促进境内外招 商工作,协调全区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区科技商务局负责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的规划政策、综合服务、监 督检查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利用外资的备 案工作。区合作发展促进局在利用外资的规划政策和统计数据等方面与区科技商务局加强衔接和配合,协同推进利用外资工作。
4. 关于成品油监管。区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 境分局、区交通公路局、区科技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单位)依据 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 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 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油品 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 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
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 交通公路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 督检查(上属单位管辖范围除外),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成品油道路运输过 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区科技商务 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 序。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 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 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 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5.与区政法委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法委负责办理区管委会的行政复 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案件。区科技商 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办理本部门单位管辖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案件,依法参加本部门作为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活动,履行衧政复议决定。
区科技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开发区考核协调办公室)、科技科、科创中心(外 国专家办公室)、商贸发展科、对外经贸科、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