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46-3658456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9号 |
(一) 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区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 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 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动产抵押登记。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构建全区放心消费环境,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三)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由区级承担的各类违法案件,集中行使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四)按授权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实施反垄断执法调查。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职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职责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责组织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五)负责全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