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泾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通过行政管理,鼓励指导合作经济、私有经济的发展,指导、帮助、监督集体经济,促进镇域经济的发展。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管理外来流动人员,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行为,负责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十分队的有关协调、管理工作。
5、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益、社会福利实业和社会福利生产,发展社区事务、社区文化、社区医疗“三个”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负责抚恤、优待、安置、社会救济、救灾和“五保”工作,做好残疾人工作。
6、发展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配合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幼儿教育,开展成人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保护文物,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8、加强镇级财政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支,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9、管理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10、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市政配套项目的落实和验收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计划,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1、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管理民兵工作,办理预备役和兵役征集工作。
12、指导、支持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负责培训居(村)民委员会成员。
13、办理民族、华侨、宗教事务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4、承办区农业办公室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泾镇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主要履行机关行政事务职能,负责做好统筹社区发展规划、会务、文书和信息化建设、档案、资产、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
新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主要履行镇经济发展目标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和体制改革工作。
新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主要履行社区科普、文化、教育工作、办好社区学校、宣传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
新泾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主要履行社区公共安全的工作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信访、司法、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做好“三个实有”管理工作。
新泾镇社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主要履行指导居(村)委会开展工作、拥军优属、精神病防治、为老服务、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
新泾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主要履行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推进网格化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对绿化市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爱国卫生、防台防汛、河道管理、民众防护、红十字会工作等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进行督促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