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办事处
部门领导 职务 姓名 分工 ...
机构信息
地区: 长宁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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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 021-62598009监督电话:62740354
地址: 上海市遵义路185号 邮政编码:200051
详细介绍

部门领导

职务 姓名 分工
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一级调研员 潘 敏

负责党工委全面工作、街道人大工作。分管街道人大工委、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办公室。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余 双

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行政党组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缪 武

负责社区公共安全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党组工作。分管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街道综治中心。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刘于朋

负责社区党建、纪检(监察)、社区党委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分管社区党建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办)、工会、团工委、妇联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嘉峰

负责服务经济、街道信息化工作。分管营商服务办公室。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 伟

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党组工作。分管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中心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范光辉

负责社区共治、合作交流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党委工作。分管社区自治办公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薇

负责民政、救助、双拥、民生保障、卫生等社区服务工作。分管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胡永兴
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砺钦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街道武装部。

街道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姜卫忠

负责社区自治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党委工作。分管社区自治办公室。

街道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胡 扬 负责科教文体工作。分管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街道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樊美萍 负责“两新”党建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党委工作。分管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机构职责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居民区党建工作,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二)统筹社区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对区域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监督专业管理。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七)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维护社区平安。 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设 8 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室)、干部人事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营商服务办公室。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党政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室)主要履行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职能,负责统筹落实社区发展规划,做好会务、文书、机要和保密、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档案、资产、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工作。

(二)干部人事办公室主要履行街道人事管理职能,负责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老干部工作。

(三)社区党建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党的建设工作职能,负责街道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居民区党建工作,负责宣传、统战、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四)社区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推进网格化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对绿化市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爱国卫生、防台防汛、河道管理、民众防护、红十字会工作、劳动监察等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进行督促协调落实。

(五)社区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公共服务的工作职能,负责落实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慈善)、为老助残(含精防等)、双拥、住房保障等社区基本民生保障和科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通过调动政府公共资源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便民利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六)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公共安全的工作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信访、司法、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做好“三个实有”管理工作。

(七)社区自治办公室主要履行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职,负责开展对居委会、业委会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落实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制度。

(八)营商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职能,整合社区资源做好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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