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责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
机构信息
地区: 长宁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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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电话: 021-22051124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599号11楼 邮政编码:200050
详细介绍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和区总体规划等。开展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协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本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预警,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三)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组织研究本区产业发展战略,拟订本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和热点研究。牵头编制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牵头协调推进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工作

(四)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和计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落实。推动扩大开放举措落地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预安排工作。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咨询评估、节能审查、评估与验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主动对接、主动改革、主动服务”的要求,牵头推进本区经济领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改革创新建议。统筹平衡本区经济发展政策。牵头协调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协调平衡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研究人口发展战略、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相关政策。

协调推进节能工作,组织落实节能考核目标。负责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授权区政府的政府定价事项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负责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领导

职务 姓名 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 叶鹏举 全面负责区发改委系统工作,分管发改委办公室。
副主任 刘辉 分管委纪检工作和党建工作,分管规划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区节能办)。
副主任 许芳

分管规划发展科、综合发展科、产业发展科(区校合作办)。

副调研员 张荔

分管投资管理科、价格管理与监测科。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上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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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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