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宁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21-22051424 |
地址: | 上海市长宁路599号14楼1424室 邮政编码:200050 |
职务 | 姓名 | 分工 |
主 任 | 邢炜 |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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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兼机管局局长 | 刘加华 |
负责机管局工作;分管行政科、区政府采购中心。 |
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 | 徐玲 |
负责研究室工作;分管情况科、调研科。 |
副主任兼大数据中心主任 | 杨建安 |
负责大数据中心;分管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区行政服务中心 |
副主任兼合作交流办主任 | 程遐梁 |
负责合作交流办日常工作;分管合作交流科。 |
副主任兼外事办主任 | 刘丽萍 |
负责外事办日常工作;分管外事科、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金 雷 |
分管秘书科、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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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管局副局长 | 应晓明 |
分管资产科、财务科。 |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 谈菊娣 |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协助负责机管局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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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二)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批。根据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相关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督促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区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批示件的督办,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四)负责联系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协助处理各部门、街道(镇)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联络以及区政府总值班室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政府效能建设。
(六)负责本区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推进本区“一网通办”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并开展监督、培训、考核。负责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
(七)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等区政府重要文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八)对全区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开展调查和研究,准确反映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区政府决策参考。
(九)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的调研力量,与专业智库合作,推进有关重大课题或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审核涉及多个部门或须由区政府最后审定的政策性文件。
(十)负责本区人员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制定,指导、协调本区各部门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
(十一)负责管理、办理或委托办理本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的通行证和签注。
(十二)负责本区与国外友好城市(区)或友好交流关系城市(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审理本区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本区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负责协调管理本区涉驻沪领馆事务。负责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承办市港澳办、市友协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携手奔小康、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扶贫办、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任务,开展与结对国家级深度贫困县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十四)负责本区对口支援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各项工作。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本区与长三角城市的合作交流。负责区党政代表团赴对口地区调研考察的组团、联络工作和外省市考察团、对口帮扶地区党政代表团来访的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每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内宾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承办本区代表上海市参展相关的大型展会任务,做好专项展会工作。负责对外省市各级政府在上海市办事机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并组织其参与本区有关的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负责对长宁区各地投资企业(机构)协会、长宁区地市级商会联合会的综合监管与指导。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实施对本区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岗位培训、考核和聘用工作,负责对后勤服务项目和委托服务的社会化服务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区机关大院办公场所的行政事务、环境秩序、生活及会议服务、来宾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负责全区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按照上级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要求,负责本区政府投资、部分投资的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计划指标、督查、考核、统计和机关大厦设备监管及节能减排监管工作。
(三)负责本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审批汽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事项,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负责保障重要公务活动用车。
(四)负责机关行政用房的项目储备、基建计划、投资控制、建设改造、物业维修、经费、产权和使用调配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机关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区机关工作人员住房补贴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及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集中管理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文件、电传等收发、分办和机要通信。负责印鉴、档案、信访、保密管理及各类公文的办理和核稿工作。安排落实区政府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的联络工作及重要活动的信息情况反映。负责本部门内部公文处理规范化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编写区政府年鉴、大事记。参与组织、协调和落实政府系统全区性大型活动。
(二)情况科。负责区政府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重大社情民意、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信息综合、上报和反馈。负责撰写和编发《长宁信息》、《长宁信息(专报)》。负责向市政府综合处报送本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上网发布。负责政务信息员培训。开展有关情况调研。负责向市政府区政处上报本区社情民意、主要经济数据、经济形势分析情况。
(三)督查科。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工作目标、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涉及本区项目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区政府全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决定的事项及要求纳入督办的事项。承办处理市政府有关督查件。负责市和区人大代表议案、市和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督查人员、承办人员的指导培训。负责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四)综合科。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统计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免、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人员录用、聘用、交流、培训、出国政审。统筹协调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相关文稿起草工作。
(五)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电子政务办、大数据管理中心,研究提出区级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协调推进本区“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电子证照库应用、数据治理等电子政务工作,并负责开展监督、培训、考核。对接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承担长宁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六)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接市政务公开办,研究制定本区政务公开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推进、指导、协调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开展监督、培训、考核。对接区门户网站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担长宁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协调推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政府效能建设。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承担长宁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外事科。负责本区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归口管理,制定本区因公出国(境)计划,指导、协调本区各部门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开展本区外事纪律、涉外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承担相关外事信息采集及报送工作。负责管理、办理或委托办理本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的通行证和签注。负责辖区内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本区与国外友好城市(区)或友好交流关系城市(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审理本区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本区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做好本区“白玉兰奖”推荐人选的初审和报送工作。协调管理本区涉驻沪领馆事务。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九)合作交流科。负责本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研究、制定本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目标任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本区与长三角城市的合作交流。负责区党政代表团赴对口地区调研考察的组团、联络工作和外省市考察团、对口帮扶地区党政代表团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每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内宾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本区代表上海市承办参展相关专项展会工作。负责对外省市各级政府在本区办事机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并组织其参与本区有关的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负责对长宁区各地投资企业(机构)协会、长宁区地市级商会联合会的综合监管与指导。
(十)调研科。负责起草、修改区政府的有关重要文稿。负责对全区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开展调查和研究,准确反映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的调研力量,与专业智库合作,推进有关重大课题或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一)行政科。负责实施对本区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方案。负责本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政策执行、审核等工作。负责审核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委托服务的社会服务单位的资格。负责机关事务信息策划、审核、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社会化服务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工作。
(十二)资产管理科。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集中办公点办公用房的装修、改扩建等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物业、餐饮服务的预算审批工作。负责本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机关大厦设备、消防监管工作。
(十三)财务科。根据国家和本市本区的财经政策、规定,负责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编报、预算绩效管理及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区相关部门的预算经费、财务管理和日常财务收支业务等工作,实行统一的财务集中管理。负责向各预算单位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信息。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法》办理工作及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