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2、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台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台事业和产业发展。
3、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行业法规,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抓好内部管理。确保事业、宣传、产业经营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5、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及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和建设等工作。
6、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完整转播和传输中央、市广播电视节目。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文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和经批准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