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同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592-7122206 |
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禹州溪堤尚城7号地南侧 |
1、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上级委托,承担商事登记与行政许可现场勘查、核查有关工作;
3、承担辖区商事登记与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日常工作;
4、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曰常监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 落实业主责任制,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的有关工作,分工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有关工作;
5、承担辖区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 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
6、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
7、组织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开展工作;
8、承担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9、负责处理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0、承担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 规规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11、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同市场监管所紧跟上级部署,强化联防联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农贸市场“巡”与“禁”。落实每日巡查,成立4个市场巡查小组,每天至少两次对辖区6个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开办单位落实每日清洗消杀;严查活禽交易,责令活禽经营者暂停营业,对2家顶风销售活禽的,查扣相关宰杀设备,无害化处理活禽6只。二是集体聚餐“劝”与“导”。依托所—镇街—村居—人的信息传播渠道,短时间内传达部署到位,劝止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活动169场,涉及就餐桌数两千余桌,就餐人员两万余人。 三是民生商品“告”与“查”。全面检查辖区药店、商超、食杂店,送达各类提醒告知书,提醒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落实零售药店购买发热药品病患信息采集工作;快速办结价格类投诉举报,实现投诉举报不积压,并对2家未明码标价的药店、1家哄抬体温计售价的药店给予立案处罚。此外,重拳出击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处一无照口罩加工作坊,扣押口罩近2万个,查处一口罩销售过期口罩的劳保用品店,查获过期口罩300多个,查处一销售“三无”口罩的超市及供货微商,扣押“三无”口罩1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