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谷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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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10-69988495 |
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院 |
(一)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科技、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 研究拟订本区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以及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研究拟订本区绿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区绿色产业和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四)统筹推进本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本区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推进本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本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区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申报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本区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办法。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牵头建立本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本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区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推动农村科技工作。
(九)牵头本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拟订本区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定引进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本区各单位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地区间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十五)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十七)拟订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本区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九)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十)指导和协调本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二十一)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统筹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和本市通信主干网等专用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十二)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推进本区大数据发展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二十四)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以下简称园区)相关改革方案和政策。负责园区发展规划、产业促进、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军民融合、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
(二十五)统筹园区产业组织与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园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开展园区统计调查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1.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2.贯彻落实本区“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北京平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大绿色产业引进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本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内设机构
负责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落实,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我区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动信用信息开放和应用。开展信用产品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组织开展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镇街(地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工业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贯彻落实本市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等工作。配合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处理涉及无线电安全重大事件的相关事项。协调相关考试的无线电保障。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无线电800兆政府专网工作。负责创建文明城区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拟订本区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统筹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和本市通信主干网等专用网方面的协调工作。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负责开展信息化执法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统筹本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承担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本市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负责政务信息(公务员邮箱)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标准及相关政策。 指导数字经济应用、推广工作。负责以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服务。负责新基建推进工作。负责推进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落实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事务性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相关工作负责。统计、提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有关资料数据。负责中小企业(包括引税企业)促进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工业)对口扶贫协作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推进本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承担相关深化改革任务。指导和协调本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中关村平谷园、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统筹和指导本区数字经济、高精尖产业培育和绿色 产业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统筹和指导本区中试基地、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建设。统筹和指导本区应用场景体系建设工作。承接服贸会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工作。负责两区建设日常工作。负责闲置土地、厂房盘活利用工作。负责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本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京津冀、亦庄等区域合作、协作工作。承担综合性业务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本区工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本区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负责推进“疏整促”工作。负责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工作。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平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责专章》工作。负责“两山”理论创建工作。协助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负责节水工作。负责行业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项目库的建立、培育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推进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企业减负工作。负责稳企留税工作。负责企业清欠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拟订本区绿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区绿色产业发展。研究拟订工业发展长远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绿色发展。负责指导本区工业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会商咨询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作。负责服务包机制落地。负责食品谷、应急产业园等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文件起草及疫情防控检查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大桃深加工企业对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科技创新促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相关领域科技创意产业发展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平谷工作站的建设与运营。承担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提供分析科技创新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研发费用等有关资料数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认定、辅导服务工作,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形式审查。负责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负责应用场景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本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本区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提出本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和三下乡科普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本区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以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以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本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关组织实施,指导本区科技中介组织和科技服务机构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本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统筹推进地区间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承担科技信息、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推进本区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负责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引进、人才公租房、人才工作重点、高层次人才工作室等工作。负责就业工作。负责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联系市科委(中关村管委)。落实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支持政策,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区科技促进农业发展规划、政策及措施,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拟订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申报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牵头建立本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落实本市科技金融等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创新驱动工作。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负责申报国家、市级星创天地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区级科技经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本区农科创、无人机小镇等重大产业及项目建设。负责平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创建及验收工作。负责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宣贯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党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统战、妇女儿童、团组织、党建研究、意识形态教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负责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12345接诉即办、机关外事、学习型机关创建、政法、工会、残疾人、绩效考核、平安平谷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卫生健康、垃圾分类、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察(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制定和执行。负责机关服务管理等后勤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高杰
职务:平谷区科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郭海英
职务:平谷区科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王永军
职务:平谷区科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史立成
职务:平谷区科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