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玄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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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5-68786215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7-10楼 |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科技宣传、文书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机关信息化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机关实物资产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区县科技工作及直属事业单位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科技拥军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吴永春
联系电话:025-68786215
政策法规处(综合改革处)
拟订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中的政策落实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牵头组织调研工作;牵头负责科普工作,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
处室负责人:贾尚斌
联系电话:025-68786226
规划财务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全市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科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及编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建计划;牵头组织对口帮扶城市科技协作交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等事项。
处室负责人:蒋金平
联系电话:025-68786231
科技条件与成果转化处
拟订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以及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的组建、管理和验收;负责安排市属科研院所科学事业费;负责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社团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事宜;负责制订全市产学研合作工作规划,组织省、市产学研合作重大计划项目实施,负责联系我市与在宁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负责产学研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拟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保密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郭玉明
联系电话:025-68786239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拟定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火炬计划、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等认定的组织、协调、推荐和管理工作;会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市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大示范工程;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
处室负责人:陶波
联系电话:025-68786258
区域创新处(高新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我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协调以及区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推进;牵头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服务;负责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区(园区)、创新型街镇建设的指导推进;承担我市科技进步考核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王愿华
联系电话:025-68786261
城乡科技发展处
拟订并实施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规划、政策和措施;统筹城乡科技发展,指导农业、社会事业和涉农工业科技进步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专项计划;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示范工作;编制及组织实施市级农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计划;负责全市科教兴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农村重大科技项目及星火计划项目;负责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科技帮促工作。
处室负责人:曾绚
联系电话:025-68786268
国际科技合作处
拟定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际科技合作和对外交流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国际技术转移工作和南京国际科技顾问聘任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办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审核事项;协助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会审工作。
处室负责人:傅健
联系电话:025-68786272
承担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本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负责本市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创建实施区域、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中介机构业务指导;负责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承担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
处室负责人:何华英
联系电话:025-68786277
知识产权法规与执法监督处
草拟全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法规、规章;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专利行政执法的规划计划;承担全市专利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指导开展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审查工作;负责大型展会现场知识产权监督、咨询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与归口管理。承担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牟晓健
联系电话:025-68786281
专利管理处
负责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组织工作;负责专利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运用与产业化;负责全市专利产业化基地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专利奖评审工作;承担专利技术交易的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宣传工作。
处室负责人:陆建峰
联系电话:025-68786285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及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承担设在本委的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委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室负责人:李伟
联系电话:025-68786288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继青
联系电话:025-68786291
二、直属单位
市地震局
负责拟定全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能;承担有关地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区防震减灾工作。
单位负责人:蔡艺
联系电话: 025-68787763 025-68787781
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
承担全市地震监测、趋势预测和台网建设维护任务,开展地震灾害预防研究。
单位负责人:郑建华
联系电话:025-68787761 025-68787763
市科技与专利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全市科技执法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单位负责人:徐晶
联系电话:025-83632737 025-83608737
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负责相关产业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工作;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开展知识维权援助及行政、司法、社会调解与仲裁等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协助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单位负责人:牟晓健
联系电话:025-68786281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南京市计算机软件服务中心、南京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承担国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利用与服务,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与服务;技术预测与科技发展政策、规划研究;公共科技数据统计、分析与研究,编辑出版学术期刊、科技年报;开展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服务,开展科技与软件技术、科技数据统计有关的培训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盛华定
联系电话:025-57715263 025-83219276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南京科学会堂、南京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征集、发布科技成果信息和企业需求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开展技术合同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分析;技术交易的协调与管理;民办科研与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组织开展技术引进、出口和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科技培训、学术交流、科技展览、科普宣传、科技金融、科技创业等服务。
单位负责人:曹阳
联系电话:025-83223210 025-83602185
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主要负责全市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开发相关服务工作。
单位负责人:曹阳
联系电话:025-83212804 025-83247919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综合改革,推动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推进校地融合发展。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联系驻南京的中央部属和省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承担科技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十)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统筹协调,推动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和计划。推动相关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相关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国人才、人员工作许可等管理服务事项。
(十四)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负责科技领域投资促进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负责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指导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相关评估。承担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重大调研任务、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
(三)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科技法规、规章。承担科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工作。指导科学技术普及,负责科普基地认定工作。配合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
(四)资源配置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统筹管理市级科技计划,组织拟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各专项年度计划;承担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负责部门经费预决算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市属科研院所科学事业费。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工作。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承担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协调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五)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编制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计划。负责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研发型企业管理工作。承担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负责本市与国内重点科教单位战略合作工作。负责联系在宁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有关工作。组织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活动。拟订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基础研究计划。
(六)高新技术发展处。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和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等项目,培育企业创新梯队。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相关工作。
(七)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拟订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农业农村科技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区域创新处(高新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区(园区)、创新型街镇建设的指导推进等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服务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承担高新区的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硅巷建设、伙伴园区建立和院园合作。
(九)科技成果处(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办公室)。拟订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等政策措施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技术市场管理,培育科技中介组织。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社团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科技金融处。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负责科技金融结合统筹协调,开展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协调推进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风险投资基金、信贷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补贴、科技贷款贴息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等国际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推动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项目。承办外国人来本市工作、外国高端人才相关管理和服务保障。
(十二)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拟订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指导国际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推动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牵头负责科技领域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十三)人事处。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