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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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
电话: | 0752-2808799 |
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10、11楼, 邮政编码:516000 |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拟定科技创新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执行。
(四)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措施,统筹推进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五)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市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等科技奖项推荐提名工作。
(七)统筹科技装备动员工作,负责市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相关职责,制定科技与装备动员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划。组织科技装备动员建设和预案,组织高科技民品军供协调工作,指导县(区)科技装备动员工作。
(八)拟订产学研结合、科技合作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学研结合、科技合作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省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参与推进粵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推动专利创造、运用和管理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关于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专利激励奖励制度、专利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指导和促进专利服务业发展。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科学技术局应当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知识产权中专利创造、运用方面的促进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知识产权中商标、原产地地理标识的管理职能及知识产权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