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
机构信息
地区: 阜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电话: 0418-8822320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园区路南段1号
详细介绍

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园区路南段1号,联系电话:0418-8822320;设北环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路103号,联系电话:0418-8824104。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园区路南段1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8821900。

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园区路南段1号,联系电话:0418-8849088。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稽查局承接,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一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阜新市税务局

阜新市税务局

(查看详细信息)
阜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阜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指南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税务咨询)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