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象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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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773-2296766 |
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0号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桂林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设在桂林市穿山东路40号(原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773-5682609。同时,在桂林市五美路15号(原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联系电话:0773-2823373。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贵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法制科
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参与相关税种和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等工作。
所得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
财产和行为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科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纳税服务科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税收经济分析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督察内审科
主要职责:承担本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考核考评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
主要职责:负责老干部工作。
党委纪检组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