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庐山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电话: | 0792-2660116 |
地址: | 庐山市南康大道103号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庐山市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庐山市税务局检举的,可采用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庐山市南康大道103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2-2660116。
二、原庐山市国家税务局横塘分局、庐山市国家税务局温泉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四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五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统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