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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在庄严的升国旗、奏唱国歌仪式后,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湘阴县国家税务局、原湘阴县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湘阴税收工作揭开全新的篇章。湘阴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镇江,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平力出席挂牌仪式。
自三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税务机构改革以来,湘阴税务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税收工作顺畅衔接和平稳运行。
此次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机构合并,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具体承担全县范围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湘阴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镇江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湘阴新机构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湘阴国、地税系统并列运行24年来,国地税系统干部职工风雨同舟,写下了华丽的篇章,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并对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新税务局以及全体干部职工肩负起新时代税务改革重任,进一步发扬“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努力打造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湘阴样板”,树立优化高效统一税收征管体系的“湘阴标杆”;二是希望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机构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三是希望深入践行“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理念,把服务纳税人作为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平力向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的成立表示祝贺,对湘阴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全社会对税务部门的重视、理解、支持表示感谢。要求湘阴县税务系统立足新起点、开启新航程、奋发新作为,用实打实的服务成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改革获得感,以硬碰硬的税收成绩为湘阴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改善奠定坚实的财源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刘泓表示,走进新时代的湘阴税务人,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高标准的机构改革促进税收工作,以高质量的税收工作响应机构改革,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一心,砥砺前行,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的新形象、新作为、新风貌。
湘阴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联络(督导)组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联合党委班子成员、机关部分干部参加挂牌仪式。
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