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机构信息
地区: 桥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电话: 0313-4067253
地址: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高新路8号
详细介绍
一、机构设置总体情况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区局相应设置9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済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具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市税务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9个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股
3.收入核算股
4. 纳税服务股
5. 征管管理股
6、人事教育股
7、监察室
8、办税服务厅
9、财务股
(二)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1个级别正股级)
(三)派出机构(4个级别为副科级)
1、第一税务分局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老鸦庄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老鸦庄辖区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沈家屯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沈家屯辖区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沙岭子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沙岭子辖区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马路东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马路东辖区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二、机构部门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本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进出口税收管理、所得税、货物劳务税)、
(1)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收入核算股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纳税服务股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处理12366热线下发工单、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征收管理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负责组织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防伪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数据运行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管理股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事教育股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集中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办税服务大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
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派出机构
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共设派出机构税务分局4个,级别为副科级。分别为:
1、第一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基础信息调查的核实;承担纳税辅导、纳税评估;承担各类风险应对;完成好组织收入任务;承担各类平台下发的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基础信息调查的核实;承担纳税辅导、纳税评估;承担各类风险应对;完成好组织收入任务;承担各类平台下发的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基础信息调查的核实;承担纳税辅导、纳税评估;承担各类风险应对;完成好组织收入任务;承担各类平台下发的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基础信息调查的核实;承担纳税辅导、纳税评估;承担各类风险应对;完成好组织收入任务;承担各类平台下发的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简介
杭东党委书记、局长
张健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越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爱奇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栋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若溪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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