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藁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月1日—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311-88043255 ;办税服务厅电话:0311-86597156 0311-86597152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府东路2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藁城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另设6个税务分局,分别为:廉州税务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兴安税务分局、梅花税务分局、南董税务分局、张家庄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范书利党委书记、局长
丁军龙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建彬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信和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庆峰党委委员、副局长。
靳国彦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