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
机构信息
地区: 大武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952-2688721 2688725
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科技信息大楼
详细介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五)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九)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十)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十六)负责指导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建立全市统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十七)负责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和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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