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
机构信息
地区: 大理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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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72-2367672、2367677 传真:6350370
地址: 大理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详细介绍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大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和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科普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安全应急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

(十七)负责指导全州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县市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州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及旅游市场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高云磊,男,白族,1979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永生,男,白族,19651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灿斌,男,傈僳族,19705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占宇,男,白族,197711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树英,女,彝族,1967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州纪委监委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静,女,汉族,1976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斌,男,白族,19731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玲,女,白族,1976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戈迈,男,白族,1970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

马红涛,男,回族,1973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



二、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统计、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保障等工作。


联系电话:23190572319021


(二)法规科


负责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和监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法制工作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或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


联系电话:2319025


(三)企业注册科(加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牌子)


拟订全州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全州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冠以“大理州”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的网上审核),指导全州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研究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23190272367677


(四)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制订内、外资企业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企业;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管信息。


联系电话:2319026


(五)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加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本系统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统计、分析、汇总;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2319028


(六)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品市场内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联系电话:2319031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指导“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2319048


(八)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加挂直销监督管理科牌子)


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州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2319032


(九)商标监督管理科(加挂广告监督管理科牌子)


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2319030


(十)经济检查支队


负责各类经济违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全系统执法案件的调查、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2319033


(十一)信息化管理科 (加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科牌子)


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和管理本系统信息网络日常运行和安全,承担电子政务工商专网和信息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工商政务业务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拟订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监测和日常监管。


联系电话:2319037


(十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和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联系电话:2319059


(十三)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财务收支、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预决算编制,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承担全系统专项经费及国家、省、州投资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物资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23190232319036


(十四)人事科


拟定组织人事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招聘、调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联系电话:2319022


(十五)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加挂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检查大队牌子)


受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督派出机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2325852


(十六)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负责对全系统12315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协调督办、指导;受理全州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负责受理96128分配的咨询、申诉、投诉;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动态监控和对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对有关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受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咨询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12315电话举报。


联系电话:231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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