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思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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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强出席挂牌仪式。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张曙东表示,此次改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要求,落实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各项任务,实现执法服务融合统一,增进办税缴费便利度,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展现税务机构改革后的新气象、新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全体干部表示将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组建后,厦门市内各区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继承。全市纳税人在综合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厦门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税务总局联络督导组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部分干部参加了挂牌仪式。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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