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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本系统自2019年6月24日起,更新了实名认证功能。以自然人身份办理用户注册、企业名称申报时,代理人和投资人均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用户实名注册并同意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有效期设置后,再进行操作。身份验证APP下载请前往华为应用市场、腾讯应用宝、VIVO应用市场和苹果应用商店下载,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
通过本系统申报的企业名称要求如下:
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请申请人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其中,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2个以上(含2个)省份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本企业盖章)。
不含行业表述的名称。请申请人提交跨行业综合经营情况说明,其中,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本企业盖章)。
自主申报承诺书。承诺书中内容包括,本企业(***公司)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不误导社会公众,不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名称在使用时与在先企业名称因近似等情形产生争议,本企业自愿服从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决定,主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本企业愿意承担因名称争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等。(自助申报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