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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3
官网:https://zwfw.gansu.gov.cn/szgs/sxcx/deptitem/showIndex.do?deptCode=11620102013900219J&areaCode=620102000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48号
联系电话:0931-454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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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区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告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统一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废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方面的投诉,对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
(九)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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