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兰州市城关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兰州市城关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二、区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协助省市科技部门推进落实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城关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各类创新基地、平台。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提出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管理。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区域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八)协助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落实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开展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国际、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会展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
(十三)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推动实施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区科技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办公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26楼
办公电话:0931-8467558(党政办公室) 0931-8436728(综合业务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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