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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气象局成立于1978年3月,实行甘肃省气象局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兰州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气象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
兰州市气象局设有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科、计财科。5个直属事业单位:气象台(含装备技术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3个地方气象机构: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含农业气象试验服务站)、施放气球管理办公室、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3个县级气象机构:榆中国家基准气候站、皋兰国家基准气候站、永登国家气象观测站。现有正式职工84人,地方事业编制20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7人,青年优秀人才2名,县级综合业务带头人3人。
兰州市气象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兰州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管理气象监测,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涉外气象活动。管理各类气象预报的发布。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气象灾害预警联防,调查、评估气象灾害。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和施放气球工作。向政府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的建议并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监督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承担省气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气象现代化建设。建成11个新型气象站、154个区域自动气象站、5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皋兰山多普勒雷达、榆中L波段高空探测雷达、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可视会商。研发了市、县级综合业务平台,自然灾害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大气污染防治平台,各类预警信息发布快捷、迅速、覆盖面广,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保障作用。1991年兰州市恢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2004年作业范围扩展到全市的三县五区。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兰州人影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建成1个市级人影指挥中心、7个县(区)级人影指挥中心;现有防雹高炮49门,人工增雨火箭发射架13部,地面碘化银烟炉3台,燃气炮1门;现有地县人影业务管理指挥人员24名,作业人员136名。形成了可针对不同天气条件、不同云系,四季都能开展人影作业的综合作业体系。各县局实现业务一体化、集约化,县级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大道7号
联系电话:0931-849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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