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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官网:https://zwfw.guizhou.gov.cn/eptemp.aspx?t=Znzw.APage.page.bmqjdpage&istest=1&ocode=5226331&orgcode=46152&areacode=52263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丙妹镇江东中路46号 , 邮政编码:557400

联系电话:0855-3910505

数据来源:https://zwfw.guizhou.gov.cn/eptemp.aspx?t=Znzw.APage.page.bmqjdpage&istest=1&ocode=5226331&orgcode=46152&areacode=5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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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信息

(一)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城镇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情况,研究拟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燃气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燃气等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拟定中心城区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垃圾处理、城市燃气等城镇管理工作标准,监督和考核中心城区城镇管理业务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隧道、路灯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燃气设施、井盖等的管理维护;负责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处置(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公厕管理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

(五)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城管执法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户外广告、户外设施设置等公共空间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侵占城市人行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等违法停放车辆的管理;负责对生活噪音污染,扬尘、油烟、烧烤和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行为的管理。

(七)负责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地方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等职责;承担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行为查处,承办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依据授权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严格保护资源,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违反国土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市场交易以及地质勘查与采矿权审批发证、矿业权转让、矿产品运销等行为监督监察;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原则,建立和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下达停办手续通知书;负责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并对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的相关工作等职责。

(八)负责依法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九)负责依法查处水务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十)负责依法查处节能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

(十二)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三)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健全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四)负责城镇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事权制度化、规范化。

(十五)负责建立城镇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智慧城管系统打造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平台,推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受理城镇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城镇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十六)负责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十七)依法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1.依法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2.依法行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3.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4.依法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人行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等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5.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6.依法行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7.依法行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8.依法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9.依法行使水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10.依法行使节能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吴永峰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855-3910505

办公地址:从江县丙妹镇江东中路4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邮政编码:557400

从江县市政管理执法大队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从江县市政管理执法大队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08月25日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股。负责拟定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的统筹、协调;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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