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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
(三)负责实施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股(污控中心)负责辖区地表水、地下水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承担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监管相关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辖区内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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