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十)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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