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南丹县吾隘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机构,设有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工作站、水土保持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8个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大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稳定农民收入。积极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整合乡镇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农事村办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科技普及、文化体育和基本医疗卫生等事业,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管好用好国家用于“三农”的转移支付资金。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督查各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本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并负责本镇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史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兼管人员编制等各项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扫黄打非的组织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流浪、乞讨、收容和遣送工作;负责民政福利工作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等;承办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一、二、三产业规划和监管工作; 负责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抓村镇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经贸、农村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抓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水土保持的管理、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安全生产监督、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森林保护工作;负责草拟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计划;协助做好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协助分管领导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有关工作,组织本镇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精神,互相配合,做好计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宣传计生有关政策,了解辖区内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协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治理经常性工作;具体抓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抓好信访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
(1)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和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农机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拟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编制,农机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实施;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负责农机执法;负责新农机具引进、对比试验、质量测试和示范推广,农机技术储备;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劳动法》,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逐步规范用工渠道。发挥劳动部门牵线搭桥,推荐介绍的职能作用,做好就业工作,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搞好就业培训,转变择业观念,增加就业活力,为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按上级要求规定收、缴养老保险费,并合理支付养老金,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运用;按时向区中心上缴管理基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基金的合理使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3)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村镇规划建设具体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的长远规划。监测、分析辖区内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统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报表;实施企业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情况,指导工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协助业务指导部门研讨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组织新项目论证、申报;指导企业对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指导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工作,总结推行企业发展的经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帮助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向企业内部提供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做好新建、技改、续建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和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企业与各方面的关系;承办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职责,根据委托统一承办本乡镇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和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计划生育的规划并实施;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避孕药具发放与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帐,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完成;承办计生协会有关业务;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林业工作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林业发展的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造林、营林的各项工作,做好林业统计;协助林政管理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受委托检查本镇采伐、木材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灭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生产能源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水利水土保持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水利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本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8)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士兵服务保障、政策宣传、帮扶解困和化解矛盾等服务保障职责。
(9)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预算内外资金活动;办理本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编报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10)水产畜牧兽医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水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本镇畜牧水产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畜牧水产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畜牧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及培训,做好畜牧水产生产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单位负责人
南丹县吾隘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冬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