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职能二: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职能三:推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控制人口增长。
职能四:贯彻落实扶持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
职能五:促进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职能六: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文化、信息、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职能七:负责搞好全镇、村级干部(包挂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长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组织实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做好因灾倒房重建、冬春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