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指导和协调全市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建议。
(二)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划的管理制度;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拍卖业、旧货市场、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行使对市百货公司、市五金公司、市食品公司等国有商贸企业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三)组织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的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拟订全市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抓好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信息建设。
(五)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及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贯彻执行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负责全市加工贸易业务的许可审核和管理,指导协调在本市辖区内进出口贸易落地加工工作。
(七)贯彻落实自治区对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发展规划,参与全市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市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边境贸易(含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协调和管理市边境贸易工作;直接管理边贸报关行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协调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交易会。
(九)研究、宣传WTO规则和区域合作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内外贸易配套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司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对外开放及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上报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和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出口商品(含港澳台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和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的劳务输出、技术输出、资本输出、对外承包工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等进行资格审核和呈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
(十二)贯彻执行外经贸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内外贸易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发展资金的管理。
(十三)负责协调本市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拟订本市利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扩大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承办有关经贸交流活动事宜。
(十四)负责办理我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我市商务出访、考察、参展活动,承办与商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十五)研究开展与各国和地区经济贸易界的联络工作;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促进对外投资,推动我市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协调解决对外贸易争端;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情况调查研究和信息搜集、整理、传递、发布工作。
(十六)拟定全市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的相关工作。
(十七)承担市商贸流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
(十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各科室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材料及领导重要讲话等;承担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政务信息、对外宣传、保密、信访、机关日常政务及后勤管理工作;办理出国人员政审及手续;负责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负责扶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商务系统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上级有关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等;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和局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负责监管局属企业和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商务系统年度目标的拟订、统计、监测、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市场体系建设和商贸服务管理股。
1.拟定全市市场体系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措施;组织指导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2.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国内会展(涉外会展除外)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行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市本级的各类商务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及具体办法;负责商务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本局内贸行政审批事项。
3.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商品供求状况、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对外贸易股。
1.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边境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自治区、市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关税配额的申报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负责制定商务出国考察和展览计划;组织、管理和指导涉外商品交易会;协调指导和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预警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研究外贸运行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对外贸易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调商务领域反垄断调查,组织企业进行反垄断申诉;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落实我国在WTQ中承担的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义务。
2.拟订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进口和机电产品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技术贸易管理工作;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以及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投资促进战略;指导协调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备案;.承担促进我市投资便利化和服务外包发展工作;牵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4.拟定和执行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发展战略;负责制定推进全市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和对外援助的管理以及拟订业务管理办法;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外援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
5.负责制订和调整全市互市区管理制度,协调边民互市贸易相关问题;负责引导和发动边民积极参与边民互市贸易,对边民互市贸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互市点出入人员、货物、车辆等,禁止非法的进出口(境)货物、物品进入互市贸易区(点)交易;负责对边民互市证、互市申报单、票据的管理和边民互市证的审核发放。
(四)口岸管理股(市口岸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口岸、互市点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口岸建设;负责口岸设立、升格、撤销、重新启用、恢复运行的审理上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开放的审查上报及非口岸区域临时开放的相关工作;负责口岸、互市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使用上级口岸、互市点建设投资资金;负责直通越南跨国陆运车辆的协调管理;负责口岸联检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监督口岸各查验部门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车辆、行李物品等查验履行职责规定;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包括外贸运输、船货代理、装卸理货、仓储转运、检查检验、公正鉴定、供应服务、接待宣传等有关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具有仲裁权。负责协调电子口岸应用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中新互联互通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百色市和靖西市陆海贸易新通道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陆海贸易新通道战略规划研究。
(五)电子商务办公室。
负责做好全市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做好具体的业务指导,帮助协调做好仓储中心、物流快递和综合性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负责开展电子商务招商和跨境电商等工作,做好全市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
咨询电话:0776-6222985
办公地址:广西百色市靖西市新靖镇幸福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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