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百色市田阳区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性的水利管理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相关文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 、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人民政府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城乡供水水源建设和城乡供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水环境保护等水利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开展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开展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实施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含所属水电站)建设的运行与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归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工作;组织指导水库 、大坝及河流堤防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负责水土保持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区立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研究制定全区水土保持工程和小流域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城乡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小水电建设规划、审核、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一)负责全区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田阳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田阳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区总河长 、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
1.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法行使对违反河道管 理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处罚。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泵站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的预警预报和调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与百色市田阳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百色市田阳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及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咨询电话:0776-3216979,投诉电话:0776-3211234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新车站南路1号田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6:30。
百色市田阳区水利局综合股(田阳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局各股室及二层机构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单位的机构编制、行政、党务 、文秘、人事、劳动工资、保卫、档案、保密、信访、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