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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乡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根据钦南区的实际情况和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制定相关办法和措施,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房产交易监督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镇级规划区的房地产开发管理;指导和规范镇级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全区规划设计、勘察、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各类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建筑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筑工程管理(不包含主城区市本级属市住建局市本级的审批项目)、城乡规划管理等行政执法监察职责,以及临时占道经营摊点、占道展销等经营性占道和建筑施工占道等非经营性占道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区市政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创新与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拟定区建筑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批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超限工程的抗震专项审查;负责全区城镇拆迁的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燃气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管理,督促各燃气单位规范经营,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依法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及时处理燃气行业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负责燃气行业安全培训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7-2693573 传真:0777-2693713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2楼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A205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777-255888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11号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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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钦州市钦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履行本级机关及委托单位授权办理的行政审批各项职责;负责本级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核、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