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实施海洋战略规划,推动全区海洋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事业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对全区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
(二)推动全区海洋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海洋综合管理领城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落实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参与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三)负责全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职责。负责全区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提出优化全区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四)负责全区海域使用和保护利用管理,优化海域开发利用秩序。落实用海相关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协助开展海域勘界工作。负责全区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五)参与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政策、制度、规划、标准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修复有关重大工程。负责全区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六)负责海洋观测预报、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海洋灾害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落实海域、海岸带管制制度
(七)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负责监督查处海洋违法案件。
(八)负责全区渔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渔业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品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监督全区渔业和渔政渔港。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绩效考评、综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考核奖惩、干部教育、监察、纪检、党群、计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海洋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二)海洋股
协助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规划和海岛保护规划;负责海洋、海岛和海岸资源调查;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协调组织海域使用的论证、评估工作;负责海洋、海岛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编制并实施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三)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和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国家动态监管系统的上报、配号工作,外出测绘作业、绘制海域图表等工作。
(四)水产站
负责全区渔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品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
(五)北海市铁山港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授权,对本辖区海域实施履行海洋监督检查和渔政、渔监职能。
咨询电话:0779-852701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南172号(原南康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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