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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检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全县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备案重要项目。规划全县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布局,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规划。
(九)研究全县参与向东开放融合发展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十)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十一)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发展的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组织拟订并推动大数据发展、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数据交换和共享。负责拟订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建设、政府热线的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县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县综合能源发展目标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提出能源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七)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库区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库区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库区移民安置开发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迁建、改建、复建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库区移民的稳定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调解处理工作;指导、帮助移民进行生产开发、建设家园、发展经济、提高移民生活水平。负责全县库区移民安置资金的计划管理、使用、监督、复核审查工作,确保移民资金按政策规定安全运行,专款专用。
(十九)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调整县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和价格认证等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全县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一)负责县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负责县储备粮棉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二十二)组织实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三)根据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投资项目。
(二十四)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六)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促进全县科技发展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十七)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苍梧县科技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统筹协调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促进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九)负责全县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向上推荐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奖励、保密及向上推荐报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十)组织编制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三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二)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三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三定”规定中明确的以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规划。
2.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县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县发展改革局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县本级预算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县发展改革局意见。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有关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须经县发展改革局会签,或与县发展改革局联合上报。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咨询电话:0774-2682218(部分窗口电话 不动产登记中心:0774-2692360、医保中心:0774-2682300、教育资助中心0774-2671203、市场监管:0774-2688813、税务:0774-2688339)
办公地址:梧州市G207(锡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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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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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43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12个内设机构。农村经济和移民管理股。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