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自治区政府领导、区直各部门、市政府领导、市直各部门、外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市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宗教事务局牌子。
2.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县侨联。
3.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
4. 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的县旅游局牌子。
5. 将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的督查职能划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
6. 将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7. 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管理职责划归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的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8. 将县机关后勤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县政府办公室。
9.将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职能划归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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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审核、送批;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党组会议、活动的计划、管理、审核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承办或参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重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