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民政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村(社区)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指导镇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负责市内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依法办理本市辖区内的居民与国内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
(七)、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
(八)、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国内公民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倸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国内居民收养工作和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婚姻登记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市殡葬事务管理所(殡仪馆)。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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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市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