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我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配合市水利局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镇的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二)做好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区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辖区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利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领导分工
粟陆锋(水利局局长)
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
谢东(水利局副局长)
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规划、统计、乡村振兴、农村小水电、宣传、档案、绩效考评、教育培训、机要保密、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负责牵头组织根治欠薪、水行业质量监督等工作。
分管水电股、办公室,联系龙圩、新地镇。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毅锋(水利局副局长)
协助粟陆锋同志工作。负责河长制、水旱灾害防御、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与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工青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扫黑除恶工作。
分管河长办、水政股、河长站、江南灌区,联系广平镇、大坡镇。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林润杰(区河长制工作站站长)
协助陈毅锋同志的分管线工作。负责计财、纪检、人事、党建、统战、党风廉政、水旱灾害防御、民兵、、负责项目前期规划、水利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计财股,协管河长办、水政股。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绩效考评、应急管理、扫黑除恶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同时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绩效考评、应急管理、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