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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根据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梧州市龙圩区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梧编办〔2013〕34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梧办发〔2014〕21号)精神,设立梧州市龙圩区交通运输局(正科级),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将原苍梧县交通运输局承担的原苍梧县江南4个镇城市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龙圩区交通运输局。
二、公布龙圩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四、加强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六、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和指导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七、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及公交运输航线的监管职责;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港口运输及公交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实施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班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八、指导农村公路及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路政、水路路政、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九、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督责任,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村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十、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区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一、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龙圩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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