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 蒙石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令贵
人大主席: 蒙政嫦
党委副书记:刘月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艳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杨秋意
党委委员、副镇长、宣传委员:黄同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杨佳乐
党委委员、副镇长:曹永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钟伦文
副镇长:陆彩铃
人大专职副主席:银艳兰,
咨询电话:0773-7510685
办公地址: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楼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镇机关内设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等5个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