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及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喻春:党组书记、局长
蒋家永: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邹 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菊云:副局长
廖建恒: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咨询电话:0773-216599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20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4366882
办公地址:桂林市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文化体育管理股、广播电视管理股、旅游综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投诉受理案件审理室、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等8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