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维护。
(六)组织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管理,以及气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诉讼和气象法制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防雷安全、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督查、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防雷减灾科普宣传、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防雷安全技术监管等工作。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完成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负责气象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气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诉讼和气象法制宣传工作。管理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平乐县气象台
承担本辖区气象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联防联报,制作和发布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服务产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站网、监控、维护、保障等气象设施运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气象观测资料的采集、传输、汇交和保管;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巡查、处置、报告等,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承担气象观测质量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维护、保障。承担本辖区气象灾情调查、评估、上报工作。承担本级气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业务;承担对当地信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做好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维护。
平乐县气象服务与防雷中心
承担本级气象科技服务、部分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业务;承担气象科普与宣传工作;承担气候资源开发和气候应用服务等工作。承担本级雷电防御有关业务;承担本区域防雷减灾与技术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为本区域各级政府的防雷减灾提供决策依据等。
三、主要负责人:莫孝东(平乐县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
咨询电话:0773-7890992
办公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西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