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阳朔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全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县小汽车定编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本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财政性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县政府主权外债。
(十一)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三)对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计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李世科:党组书记、局长
陈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胜梅: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2823963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18-24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阳朔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政秘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金融和政府债务管理股、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经济建设工业交通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股、社会保障股、农业股、会计管理股、财政监督检查及法规税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