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政府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3、负责制订并施行本镇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计划的行政措施;
4、领导和监督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开展科技兴农、兴企、兴镇工作,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
6、编制镇级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监督村级财务;
7、指导、协调村(居)委会发展农村经济;
8、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荔浦市新坪镇人民政府内设有下列机构:党政办、民政办、综治办、扶贫办、美丽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水利水土保持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廖华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唐定民
人大主席:李忠国
党委副书记:张传送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吴俊霖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何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覃兴振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申燕玲
党委委员、副镇长:韦波祥
副镇长:韩开洋
副镇长:易东林
人大副主席:覃丹,
咨询电话:0773-7228271
办公地址: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